贊成廢死的人認為審判的不是神而是人所以不能任意剝奪人生存的權力,因為講到了神我就開始回想聖經裡是否有關於人權的章節,結論是沒有~
人權並非神所賦予的,在神的眼中剝奪人的性命本有一定的用意,至於剝奪的方法則不是重點,因此可藉天災奪人性命,當然也可藉人奪人性命,因此釘死耶穌的兵丁與決定釘死耶穌的長官乃是神計畫中非常必要的成員,因此奪人性命乃是神的作為,無論是被害人或是待死的死刑犯。
人不能自我提昇認為可阻擋神的作為,在人與神的關係中唯有求神的憐憫而無人的憐憫,就以此點看來,王清峰對於死刑犯的憐憫就顯得毫無價值了,若是王清峰這樣憑藉人性的作為真的是阻擋神的計畫,那接下來神若要得著她必定會先破碎她的人性,哪她可真的可以好好經歷神的恩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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